武汉理工大学易班发展中心

新闻稿件内容管理规定

发文时间:2017-03-13    发文部门:易班学生工作站


一、新闻稿件不得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内容。凡损坏国家利益,破坏民族团结、社会安定和不利于学校改革、发展的宣传稿件,一律不得发布。

二、坚持新闻的客观性,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。新闻稿件严格按照新闻体裁撰写,坚持客观、公正,不添加个人主观感想和评论性文字。

三、不得宣传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。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。 
四、不得发布有损武汉理工大学声誉的信息,不得利用易班客户端、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。发布、转发、评论信息时,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。 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及社会敏感问题的信息。

五、所有新闻稿件应严格遵守《武汉理工大学新闻稿件管理规定》

六、新闻稿件的采编和送审要严格进行内容识别审查。

1、新闻稿件不能涉及党、国家、军队和科技、金融、商情等秘密事项、资料和有关数据。稿件作者在采编完成以后,应当依据有关保密法对稿件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自行审查。

2、新闻稿件必须实行“三审”(采编人员自审、编辑再审、总编总审)制度。未经审批的新闻稿件一律不得使用,从各个环节严把保密关,以免发生泄密问题。

七、新闻用稿要实行登记、存档、备查制。

八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易班发展中心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新闻稿件内容管理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