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理工大学易班发展中心

理工易班学生精品文章征集实施办法

发文时间:2018-03-07    发文部门:易班发展中心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为规范理工易班各媒体平台原创内容的征集和管理,增进在校师生对理工易班的认同感,切实推进理工易班原创文化建设长足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理工大学全体在校学生,包括有意愿发表原创文章的自由撰稿人以及其他潜在供稿者。

第三条 抒发爱国情怀、树立报国志向、解析社会热点、倡导网络文明、分享成长故事等内容健康向上、有吸引力、有感染力的网络文章或网络文学作品均在征集范围内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建设

第四条 设立理工易班精品文章征集工作委员会(简称文委会),负责开展征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工作。

第五条 组织架构

文委会在党委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领导,易班发展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。由易班发展中心分管领导任主任,易班发展中心相关负责老师任副主任,校、院易班学生工作站成员代表任委员。下设选题组、评审组、编辑组和通讯员团队。

第六条 下设机构岗位职责

1、选题组:负责关注时事热点,选取有价值的征文主题,并及时汇总给文委会讨论;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;

2、评审组:负责每期主题征文的审核和筛选工作,负责与撰稿人对接稿件修改工作,按时将结果上报至文委会审核;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;

3、编辑组:负责每期主题征文的排版、发布、宣传工作,负责与各学院终审编辑进行征文相关问题的对接,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;

4、通讯员团队:分为通讯员和特约通讯员两类。自由撰稿人稿件一经录用,即进入通讯员人才库;通讯员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及贡献者,则授予特约通讯员称号,享受相应认定和表彰。详见通讯员授予及管理细则。

第三章 征文细则

第七条 征集时间

1、主题公布时间:每月15日公布本月征文主题 

2、稿件征集时间:每月15日至当月30日 

第八条 征集形式及对象

形式:公开征文与特约稿件

对象:武汉理工大学全体学生

第九条 文章主题 

原则上由文委会讨论决定。主要征集抒发爱国情怀、树立报国志向、解析社会热点、倡导网络文明、分享成长故事等内容的精品文章。

第十条 征文要求  

1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能够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及阳光、进取的人生态度,体现出作者对社会现象、人生感悟的深入思考和独到见解。

2、体裁不限,字数800字以上,合理控制。散文写作要求有真情实感,写自己感悟最深、触动最大、最难以忘怀的人物、事件、场面、思想或情绪;情调健康、有正确的价值判断;忌虚构杜撰、忌言之无物;调查报告与报告文学必须为亲自参加的“调查”报告,事件、姓名、数据必须真实,分析与评论必须依据事实作出;其他文艺性的杂文、议论文也可。 

3、文字力求生动、形象、简洁。论述性的文章用词应准确精当,表述清楚,论述符合逻辑。用规范的汉语写作,符合通用的语言习惯。使用新潮词语必须符合文章语义语境的需要,必要时加“引号”。 

4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文后应声明自己的作品为原创。引用他人言论,应注明出处。 

5、交稿方式与时间:来稿应于征稿周期内利用个人易班账号在易班微社区中发布,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稿件题目、微社区链接以及作者姓名、性别、所在学院班级、联系方式发送至校易班学生工作站官方邮箱:wut_yiban@126.com。

6、格式要求:稿件在微社区的排版应满足以下格式:标题字体黑体24号,正文字体宋体16号,行距2,段后15,首行缩进,其余格式美观即可。

7、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易班学生工作站补充说明予以解释。

第十一条 版权归属  

1、所征稿件,一律不退稿,原作者须自行备份。

2、所投稿件,理工易班旗下相关媒体享有发布、展示的权力,但需注明文章作者信息,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
第十二条 征文考核制度 

年底易班发展中心将对各学院征文参与情况进行评定,并将其计入学院年终考核。主要评判依据以实际录用稿件量为准,具体考核标准见学校易班学生工作站发布的《武汉理工大学2018学院易班工作考核办法》中相关条例。

第四章 通讯员授予及管理细则

第十三条 为鼓励在校学生向理工易班各媒体平台积极供稿,特试行通讯员授予制,对投稿者给予肯定。

第十四条 通讯员及特约通讯员的评定

按照影响力及贡献度将自由撰稿人分为通讯员和特约通讯员两类。稿件一经录用,撰稿人即进入通讯员人才库;经文委会评审,通讯员中供稿数量较多、质量较佳者,授予特约通讯员称号。

第十五条 特约通讯员职责

1、关注文委会的每期主题征文,积极配合稿件征集工作。

2、按时完成文委会的特约稿件任务。

3、完成组织安排的其他任务。 

第十六条 认定和表彰

1、年底易班发展中心将对通讯员征文上稿情况进行评定,每篇实际录用稿件将给予投稿者本人0.1-0.2分综测奖励分,最高1分。

2、特约通讯员在学校易班年终考核中按学院易班学生骨干认定,授予荣誉称号及相应综测奖励。

3、其他认定及表彰,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2018学院易班工作考核办法》中相关条例执行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七条 理工易班学生精品文章征集制度严格按照此实施办法执行,所有文委会成员应共同遵守并维护该制度。

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文委会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,一切解释权归文委会所有。

理工易班学生精品文章征集实施办法.pdf


  

武汉理工大学易班发展中心

2018年3月